盈江县翡翠协会:行业线上线下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

发布时间:2023-10-10
发布人:匿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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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江县翡翠行业线上线下经营主体责任告知书


盈江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翡翠产业发展。以翡翠公盘为主抓手,积极引进翡翠产业项目、规范早夜市和直播基地,提升市场专业化水平,奋力把“中华翡翠毛料城”向“中华翡翠产业城”转化。盈江县热诚欢迎广大翡翠从业者入盈投资兴业,为盈江翡翠产业发展贡献力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和产业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在盈江县从事翡翠行业线上线下的经营主体须严格履行以下“三个必须”和“八条禁止”的责任要求。

一、“三个必须”

(一)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盈江县疫情防控管理要求。

(二)必须严格遵守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盈江县翡翠直播行业相关管理规定。

(三)从事翡翠直播的企业或个体户必须到盈江县互联网直播协会登记备案。

二、“八条禁止”

(一)禁止伪造翡翠原矿区虚假场景,欺骗消费者进行直播销售活动。

(二)禁止以A+B货、B货、B+C货冒充天然翡翠或存在其他以次充好、以假皮、作色、镶口、以假充真的翡翠线上线下销售行为。不得实施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和违法有奖销售。

(三)禁止通过调包更换等方式出售与直播展示不符的翡翠。

(四)禁止涂改、伪造证书或使用无资质认证的鉴定机构出具的证书。

(五)禁止通过虚构交易进行刷单或编造、删除消费者评价,或者以删除、屏蔽相关不利评价、重新编辑或排列好评等方式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对平台内经营者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未采取必要措施,不得未尽到资质资格审核义务,不得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六)禁止恶意诋毁、攻击同行及其他不正当竞争的行为。

(七)禁止直播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公示营业执照信息、行政许可信息,属于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等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

(八)禁止直播经营者未在首页显著位置持续公示平台服务协议、交易规则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未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行为。

如拒不履行告知内容,将自行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该告知书未尽事宜,由相关单位和部门进行解释说明,并适时进行修改完善。请各乡镇、网格化责任单位要积极履行“四方责任”,发现辖区内有涉嫌翡翠假冒伪劣违法犯罪的行为要及时上报,及时配合处置。“绝不允许任何人烂盈江翡翠的口碑,烂盈江翡翠的市场。”


盈江县翡翠产业办公室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盈江县公安局

盈江县委互联网信息化办公室

2022年11月25日



盈江县翡翠产业办公室电话:0692—8964118

盈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电话:0692—8188315

盈江县公安局举报电话:0692—110

盈江县委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举报电话:0692—8180357

盈江县互联网直播协会地址及联系电话:盈江县欧风俪墅7-2号 0692-8953969;13578234297(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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